南江县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,为全县91所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别聘请1名卫健副校长,促进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科学化、专业化,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向校园蔓延,保障师生生命健康,努力实现“教育一个孩子、带动一个家庭、影响整个社会”。
严格任职条件。按照政治素养高和专业能力强的要求,严格卫健副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。基本条件中卫健副校长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富有教育情怀;熟悉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,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,业界声誉好。任职资格中必须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文化程度,1年以上公共卫生工作经历,拥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,现任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。
择优选拔聘用。坚持辖区负责、按需设岗、公开公平、择优选拔的原则,采取“教科体卫健联合”模式,在学校当地公立医院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卫生计生执法机构、乡镇卫生院中选拔卫健副校长。县卫健局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,根据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表现,提出推荐人选;会同县教科体局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正式人选,统一出文聘任。卫健副校长任期两年,经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,任期内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,及时进行调整。
明确职能职责。按照强化师生卫生健康教育、保障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的目标,明确卫健副校长职能职责。卫健副校长主要任务是指导学校制定卫生工作计划,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工作,开设好健康教育课程,认真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。每学期到学校开展健康知识专题讲座至少1次。督促指导学校抓好传染病防控、食品卫生、饮用水卫生安全、心理健康、环境卫生等工作,认真开展卫生相关应急演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,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应急工作。协调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关系,健全学校、医院、家庭、社区“四位一体”卫生健康教育机制。
规范考核激励。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,实行双重管理,建立教科体部门考核推荐、卫健系统结果运用的考评机制。卫健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,实行非坐班制,工作任务计入选派单位工作量,兼职不兼薪。每年年终,卫健副校长填写《南江县中小学卫健副校长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学校出具鉴定意见,教科体局和卫健局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,卫健局将考核评价结果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,并作为职级晋升、表彰奖励、解聘的重要依据。